供应材料合同

供应材料合同范本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供应材料合同范本,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供应材料合同范本1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建筑材料公益事宜达成以下合理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地点:
第二条:材料名称及指标
第三条:计价方式
1、市场价格是指当前时期,当地建筑市场询价,公认的市场合理价格。如市场价格有变动,乙方应提前5天与甲方协调,如因价格方面未能达成统一协议,甲方在10内将乙方货款结清,甲方有权选择另一供货商,乙方不得干涉。
2、最终结算按甲方实际验收合格的签收票据数量为依据。
第四条:付款方式
1、主体完工后的15日内支付总材料款的70%。
2、主体全总封顶后支付材料款的剩余部分。
3、工程内外装饰完工后的15日内,乙方剩余的材料款一次性全部结清。
4、而上述材料乙方一律不承担发票、税金,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交货方式
1、由甲方通知乙方供货时间,品种数量由现场实收数量为准,运至甲方施工指定的地点,并卸放整齐,并保证材料数量、质量。
2、如甲方施工现场道路的问题让乙方运输车辆未能按时间地点到达,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3、如因乙方资金不足或其它原因,材料不按时到达,导致甲方工地因材料停工误工,乙方必须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甲方有权从材料款中扣除此费用。
第六条:质量标准和验收方式
1、乙方提供的'材料必须符合甲方要求的标准和质量,文明供货。
2、乙方所送的材料甲方抽样送实验室复试,如发现不合格产品,甲方有权让乙方更换合格的产品,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合同付款,乙方可以停止供货,甲方需付乙方每日5%的违约金,甲方无权选择其它的材料供应商
2、乙方交货不符合质量要求,甲方有权拒收或退货。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供应材料合同范本2需用方(甲方):
供应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1、工程名称:工程地点:
2、乙方承担甲方承包工程的石料供应,按甲方通知的石料要求供料至甲方指定的施工位置。
3、单价的确定:乙方送至甲方工地的石料以每平方 元计算。
4、甲方提前 小时向乙方提出供应计划,石料到现场,有人负责验收,并指挥车辆就位。
5、乙方按要求的`时间提供石料,因乙方供应不及时造成工程延误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石料结算:石料按方数支付,乙方供应甲方石料方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所供石料货款。
7、若甲方不按时支付乙方货款,乙方有权在告知甲方的情况下,停止石料供应,不承担因此造成的任何责任、损失。
8、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本合同无法执行,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9、若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首先进行协商调解,不成的可向 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在双方完成约定工作内容,所有价款结算完毕后终止。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供应材料合同范本3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因武汉弘路六万吨重钢生产项目部团风基地工程施工需要,由乙方向甲方供应(材料名称),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自愿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第一条材料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价、数量和总价(以表格的形式列明)
第二条材料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因工程要求和材料的用途不同,应针对具体情况详细列明产品符合哪一项质量技术标准等事项。)
第三条材料检查、验收方法
1、检验:(一般有抽验、验样和全验三种方法,根据不同的情况约定一种或几种检验材料的方法。)
2、收货(非经甲方指定人员验收且材料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甲方有拒绝收货并要求乙方负责清退已进场材料且拒绝支付材料款。)
第四条供料地点(甲方指定的明确的地点。)
第五条供料时间(分期分批列明供货时间和数量,但应约定在施工现场具体的供应时间、地点、数量以甲方指令为准。)
第七条付款条件和期限(一般应按下面的方式约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另作约定。)
1、在材料供应和工程进展顺利的前提下,甲方收到业主(或总承包方)工程进度款并扣除有关费(即施工过程中,应由乙方承担或乙方应赔偿甲方的损失或甲方对乙方的罚款)后15个银行工作日内支付月结算材料价款的(参考比例为75%)。
2、甲乙双方结算完毕后,自甲方收到业主(或总承包方)相应工程款并扣除有关费用(即施工过程中,应由乙方承担或乙方应赔偿甲方的损失或甲方对乙方的'罚款)后5个银行工作日内支付(参考比例为25%)即付清全部材料价款;
第八条双方责任1、甲方责任:
(1)按合同约定支付材料款;
(2)按合同约定的验收和接受符合合同约定之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之材料;
按合同约定应当由甲方负责的其他事项;
2、乙方责任:
(1)按合同约定或甲方指令的时间和数量供应合同约定之材料至甲方指定地点;
(2)保证所供应材料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
(3)保证以己之足够的人员和设备履行本合同,非经甲方同意,合同项下的任何工作不得转让给第三人来完成;
(4)在材料供应过程中,乙方应服从甲方人员的指挥和调度;
第九条其他:
1、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2、本合同签订后,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法人或法人合同专用印章后生效,至甲乙双方履行完全部义务后失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
合同签订时间:_____ ……此处隐藏15484个字……(存在索赔情况时);
C. 争议仲裁书或裁决书(存在争议并提出仲裁或提起诉讼时);
第三条履约保证金
1、本合同双方代表签字后10个工作日内,卖方应向买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十(10%),即¥ 万元整(大写: )。 履约保证金应为以下任何一种形式:
A.由卖方银行,按附件1格式出具的银行不可撤消的保函或不可撤销的信用证; B.银行本票、或保兑支票、或现金。
2、如果卖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未能履行本合同项下卖方的义务,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追索。
3、履约保证金有效期为合同货物全部到达交货地点且经买卖双方验收合格后60日。
第四条 质量要求(略)
第五条 产品包装规格及费用
1、产品包装要求:
A、包装标准应满足JB/ZQ4286《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
B、未包装或包装不当,造成产品损坏、缺件、质量下降等其它产品质量事故,卖方应承担责任并在24小时内明确答复及时给予解决,如果卖方24小时内不响应,则买方有权自行处理,并且因此造成的风险及费用由卖方承担;
C、卖方在包装箱或裸件上必须醒目地标明下列内容:产品名称、型号、规格、重量(净重/毛重)、外形尺寸(长×宽×高)、起吊部位标志和运输途中的注意事项及有关安全图形标识(如向上、防水等标识)等;
D、产品包装必须有防锈蚀、防潮措施,大型裸体件和易变形产品应按规定装箱或装车并应有相应的防变形垫板、支撑及拉筋;
E、如果因卖方在包装和唛头标记方面发生的错误或混淆不清事宜造成合同货物的误运,卖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额外费用。
2、包装费用:包装物由卖方负责供应,不回收,费用已包含在总价中。
第六条 交货
1.交货方式:车板交货。
2.交货地点: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双定镇买方工厂 。
3.交货日期:卖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合同货物交付完毕。
4.运输费: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不再另行收费。
5.卖方应在不迟于每批货物备妥待运前5日,将合同号、货物的名称、数量、金额、包装件数、毛重、尺寸、运输方式、发运时间及预计到货时间以传真方式通知买方。
6. 在合同货物装运后,卖方应立即向买方特快专递或随车携带出厂质量检验证书、进口件的原产地证明,以及装箱单各一份副本。
第七条 验收
1、验收标准:按下列先后顺序选择
A、国家现行标准;
B、行业现行标准;
C、买方认为合适的其它标准;
D、卖方产品设计及制度标准。
2、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后3个工作日内,买卖双方应对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重量、及外观质量进行开箱检验;
3、如果在开箱检验中发现交付的货物有短少、缺陷、损坏或其它与合同规定不符合的情形,双方签署开箱检验备忘录,作为买方向卖方提出索赔的有效证据。如果合同货物到达交货地点3日内,卖方代表未到买方现场,视同卖方同意买方自行开箱检验,买方签署的开箱检验备忘录,仍应作为买方向卖方提出索赔的有效证据。
4、如果在保证期满前发现合同设备存在缺陷,不论该缺陷归咎于卖方的何种原因,包括但不限于隐蔽性缺陷或使用不适当的`原材料引起的,买方均有权向卖方提出索赔。
5、对产品质量提出异议的期限:外在质量在产品到货后10个工作日内提出异议,内在质量在投入使用后一年内提出异议。
第八条 技术资料提交
1.卖方必须在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向卖方提交所供应的货物技术资料,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外形尺寸、材质、机械性能、化学成分、使用的标准、使用手册、必要的图纸等,一式四份。
2.交货时提供:
A.制造厂商出具的出厂质量证书并加盖卖方公章,原件十份;
B.制造工厂的尺寸、材质、机械性能、化学成分质检记录原件一份,复印件五份;
C.注明货物名称、装运重量、数量、日期的装箱明细单原件一份,复印件三份;
D.进口件的原产地证明;
E.买方认为必要的图纸(如有);
F.卖方认为应该提供的其它资料。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卖方违约的责任:
(1)卖方提供的货物规格、型号、质量等不符本合同规定时,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索赔并寻求如下规定的任意或全部救济方式:
A.买方同意利用者,按质量低劣的程度、买方受损害的程度及损失的数额对货物进行降价。
B. 拒收货物,并由卖方退还买方合同货物总价款和损失,这些损失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费、保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全部保管和维护被拒收货物必需的其它费用。
C.卖方应包退、包换,用全新的、质量符合要求的货物替换,且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2).卖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货物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买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买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卖方承担。如买方需要而卖方不能交货,则卖方应付给买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的罚金。
(3)卖方未能按照合同规定的交货期交货,每逾期一周卖方应按逾期货物金额百分之一 ( 1%)向买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违约金的总金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5%)。违约金可以从任何一笔应付款中扣除,逾期违约金的支付不能免除卖方继续交付相关货物的义务。除不可抗力原因外,其它无论何种原因引起延迟交货均按此条款处罚。
(4)如果卖方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日期后35日内仍未能交付全部或部分材料,在不妨碍买方其他救济手段的情况下,买方可以向卖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从而全部或部分地终止合同。
2.买方违约的责任:
(1)买方如中途退货,卖方不退还买方已支付的货款。
(2)买方未能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支付到货款,每逾期一周卖方应按逾期支付金额百分之一 ( 1%)向卖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违约金的总金额不超过延迟支付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5%)。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如果合同任何一方受诸如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洪水以及任何其他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无法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受影响的一方应将此类事件的发生以传真方式通知另一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4日内以航空挂号信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
2.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合同一方对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任何合同义务的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不承担责任。但该方应尽快以传真的方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消除的情况通知另一方。
3.合同双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合同期限也应相应延长。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超过120日,合同任何一方均有权以书面通知终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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